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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法律援助:为犯盗窃罪未成人成功维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9-04-0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4月1日讯(杨冬梅)近日,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李某成功维权。

    2018年8月,16岁的李某伙同15岁的范某(未达到盗窃的刑事责任年龄)在顺庆区滨江路附近、高坪区王府井附近实施砸车盗窃财物,共盗窃7次,偷开车辆4辆。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的指定辩护函,为其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在侦察、审查起诉、审判全过程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的起诉意见书将其盗窃过程中偷开的车辆计入李某的盗窃金额,李某涉嫌盗窃金额特别巨大,辩护人在充分了解了案情以后,提出李某偷开车辆应作为盗窃工具,只是盗窃罪的量刑情节,不应将汽车计为盗窃标的物,建议车辆不应计入盗窃金额,辩护人的意见得到检察机关的采信。

    今年2月,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限徒刑1年。援助律师成功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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