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4日讯(张群)近日,郎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任命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宇华主持考试并巡考。
根据《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宪法、监察法、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加考试的14名领导干部均在限时内完成答题。
郎溪县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已成为一种新常态,通过法律测试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促进了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司法局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