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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为8名电信诈骗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9-01-0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月9日讯(杨冬梅)2017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等13名大陆籍人员被以老卡为首的诈骗团伙以高薪招募、组织赴境外印度尼西亚以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方式实施网络电信诈骗,以此骗取中国大陆被害人钱财。经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查明涉案金额20余万元。李某等13人均来自中国四川、河南等地,到印尼进行电信诈骗的初衷想出去见识见识,挣点轻松钱花。本案主犯老卡(台湾人)等均在逃。

    由于李某等13人遍布全国各地,其中有8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审判阶段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顺庆区法院向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通知辩护函。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通知辩护公函后作为重点案件安排援助律师提供援助,援助中心主任牵头办理,并指派了7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援助律师组成了“11·5”电信诈骗援助律师团,保持与法院的衔接和沟通。

    8名援助律师在接到援助通知后,积极阅卷、会见被告人。辩护律师通过反复研读案卷材料,研判确定辩护思路。准备辩护词;参加法庭组织的庭前会议,提出了各自的辩护方向和意见。

    2018年底,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持续了一天,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展开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当庭宣判。对李某某等13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到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通过援助律师全程参与整个庭审,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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