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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开展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自纠自查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2-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按照上级纪检委工作要求,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开展自纠自查活动。

    市司法局成立了自查自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自纠活动办公室以及设立举报箱和公示举报电话等来督导此次活动的顺利完成。

    自纠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六个部门(包括:13个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松柏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督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认真逐项填写自查自纠表,深刻剖析、查摆自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系统地把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因公出差、公款旅游、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经商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个方面内容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明确责任领导,逐项抓好落实。

    面对严明纪律的“十条红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工作做起,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挡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在各种利益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努力把自己打造成能打仗、打胜仗的司法行政干警。(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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