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
     司法
     
    乐至县司法局围绕抓好“三个环节”做好实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工作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13日讯(吴善学)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解矫工作,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程序的严肃性,乐至县司法局始终抓好“三个环节”对到期服刑人员做好解除社区矫正工作,为服刑人员顺利圆满重新回归社会,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审核工作档案。县局矫正中心结合司法所工作档案,逐一逐项逐页对照查阅平时管理、教育、日常工作开展、社区服务等各类执法活动,查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开展程序是否正规,制度是否坚持,落实规定是否到位。通过档案审核后才给予办理解除矫正。

      二、认真组织解矫宣告仪式。为增强社会效应及警示效果,除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外,司法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同情况,邀请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活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统一在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社区矫正中心指定专人督促实施;重点宣布宣告纪律;宣读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三、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司法所针对服刑到期转为安置帮教对象人员进行政策及法律的宣讲,解除社区矫正还有3年安置帮教过渡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并依法对他们在政策范围内提供一定的帮助,让他们顺利渡过帮教期,完全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四川省乐至县司法局)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