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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城区司法局开展“身边的《民法总则》”主题宣传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10-2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图为区领导亲临现场指导

    本网10月25日讯(王霞)为进一步宣传《中华共和国民法总则》(一下简称民法总则)法律的知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民法精神深入人心,10月24日上午,城区司法局组织城区近六十余家部门、单位、十个司法所,在区政府门前两侧开展了以“自觉遵守民法总则 依法维护公民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此图为区领导亲临现场看望宣传工作人员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峰,副区长刘新军等领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秦书平、区司法局局长平军伟亲临现场,并看望宣传的工作人员,并为过往群众发放普法读本,接受法律咨询,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为提高城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工作人员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

    《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活动旨在宣传《民法总则》为主,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学习掌握民法知识。活动现场共悬挂横幅58条、发放宣传彩页7000余张,普法书籍5000余本。此次宣传主要突出《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注重民法基本原则的宣传,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了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梳理归纳为十大新看点。此外,现场还设置法律咨询台,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关心的法规政策和法律难题,如“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须得到监护将由法律明确”“见义勇为者的损失可得到适当补偿”等。通过本次宣传,使《民法总则》法律知识得到更广泛的普及,为《民法总则》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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