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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民法总则》宣传实效(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08-0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4日讯(高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总则》,让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乌海市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民法总则》宣传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前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活动,在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对象中,开展集中的《民法总则》宣传教育。

    二是切实加强日常宣传。把《民法总则》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推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农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民法总则》相关知识,使《民法总则》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

    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切实加强媒体传播。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作用,组织开展有深度的《民法总则》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声势。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实现宣传的全天候、广覆盖。广泛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民法总则》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工作,把《民法总则》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民法总则》宣传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法总则》,力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是积极组织专题培训。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各级普法骨干对《民法总则》进行专题培训。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围绕民法典编纂的背景,《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基础上的继承、改革和创新,以及《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结构等问题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社区(农区)“两委”班子成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培训。(内蒙古乌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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