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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伙司法所接受矫正督查全面整改抓落实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07-1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19日讯(刘少华)日前,赤壁市中伙司法所接受咸宁市检察院、咸宁市司法局、赤壁市检察院、赤壁市司法局的联合督查。针对督查组提出的矫正对象档案、司法E通行动轨迹、矫正对象学习劳动等细节问题,中伙司法所立即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整改学习会,落实五项整改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一、制定走访计划,确保工作落实。每月定时制定走访计划表,确定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时间,确保按月做好台帐资料整理工作,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成月排查分析报告,确保当月工作按时完成。

    二、坚持调查原则,严把审前调查评估关。由于审前调查评估结论已经作为法庭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在配合社矫局的审前调查活动中,坚持做到两项调查原则:一是全面调查原则。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处遇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的范围。二是直接调查原则。必须做到直接接触、实地考察,以保障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定位监管,不留死角死面。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输入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内容处于最新状态。利用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询,每天定位,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活动范围。在重要节点,利用系统的短信平台向矫正对象发送警示信息,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四、开展走访谈话,掌控社矫对象动态。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等级进行相应的家庭走访。矫正对象如有特别情形,对其进行特定走访。如没有及时电话汇报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或公益劳动的;定位手机出现关机、停机现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矫正对象有家庭住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换、结婚、生病等重大事项发生的。在走访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技巧,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五、强化工作责任心,注重“四要四不要”。要求全体干警和社矫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不要得过且过;要按照程序办事,不要违规操作;要做好日常工作,不要应付了事;要增强创新意识,不要墨守陈规。(湖北省赤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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