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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痴心普法三十三载记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7-07-0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4日讯(毛和平)他1983年参加工作,经历了从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如今的“七五”普法,整整普法33年。全咸宁市仅此一人。

    他个人年年是先进个人,股室年年是先进股室,每个五年普法期间,他所在的赤壁市普法工作位列全国、全省先进。各级赞誉有加。

    他痴心普法,收获颇丰;他创新形式,永做先锋;他工作高调,为人却低调谦虚。受到各地同仁的推崇。

    他就是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

    痴心不改

    从1983年参加工作时的初出校门的毛头小伙子,到坚持33年的普法人,刘少华同志可谓痴心不改。

    从“一五”普法侧重于“十法一条例”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普及到如今“七五”普法推出的法治文化建设、新媒体普法及普法责任制的实施,他都努力实践,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倾心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十三年,他从当初的办事员到今天的法制宣传教育业务骨干,把敬业奉献精神演绎得丰满厚实。跟他打交道的人都知道,他话语不多,沉默内敛,但做起事来认准目标就坚持不懈,把工作策划好、实施好。是一个能想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他先后荣获省市优秀法治宣传员、个人三等功、咸宁市“人民群众满意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所在的法宣股荣立过集体三等功,是全省级先进普法工作办公室。他所在的赤壁市也先后获得过全国、全省和咸宁市普法先进县(市、区)和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

    这些荣誉,是他激扬青春的写照,更是他痴心普法的真实写照。有领导关心他,准备将他从事多人忙的普法股调到其它轻松的部门,但他多次婉拒,坚持奋战在普法战线上。他说:“我热爱普法工作,乐此不疲,我愿意一辈子做普法人”。

    创新不辍

    “普法如果不创新,就没有吸引力”。 刘少华同志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实践的。

    为了保持自己的创新能力,他长期坚持学习理论,自学编辑视频、音频、新媒体、网站维护、软件的使用等,使自己理念常新。

    他主持编辑发行的全彩《法治赤壁》季刊和《普法宣讲资料》双月刊,受到领导和基层普法工作者首肯。他特别注重新媒体普法的运用,微信公众号信息动态推送、微博消息讨论、QQ工作信息交流、翻页普法电子书的推广、普法短信群发、普法网站建设等普法渠道也一样不拉下,紧跟时代新潮。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是全方位覆盖,在咸宁市率先建成县级最大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特别是“七五”实施伊始,今年6月,他编写《民法总则》普法顺口溜被全省推广,成为“七五”普法的一朵奇葩。

    正是他的专心普法,立足创新,赤壁市普法工作常做常新,位列全市前茅。

    初心不忘

    “把法律交给人民,让民众感受公平正义”。这是刘少华同志的座右铭。一年365天,他总是斗志昂扬,全心扑在自己的工作上,以勤奋实践初心。

    凡大型普法活动,从最初方案的制定,到筹备等各方面,他都亲历亲为。三十多年来,仅他一人就为机关、学校、企业、乡镇、村(社区)讲授法治课超过1200场次。

    他撰写的大量文稿信息经常被中央、省、市杂志和网站刊载。

    他创建了一系列有特色、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法,许多普法同行前来取经。

    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有慕名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群众,仅接待群众用的茶叶,每年都要超过十斤。“加班多、材料多、动脑多”,“个人休息少、身体考虑少、提的条件少”,这“三多三少”构成了他的日常行为习惯,也成了同事们跟他开玩笑的口头禅。

    面对工作,他永远干劲十足;面对成绩,他从未满足;面对困难,他从无退缩。

    刘少华同志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普法这条大路上,我甘做一块“铺路石”,为法治进程贡献自己所有的力量”。(湖北省咸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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