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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坊司法所“五步走”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11-0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11月3日讯  通讯员叶乃伟报道  对社区服刑人员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所做的自我改造努力的肯定,为了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建阳区书坊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五步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图为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解矫宣告

    一是提前开展解矫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前一个半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矫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是做好解矫前考核工作。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前一个月,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心、核对档案资料,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村(居)的意见、日常管理,准确判断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确定帮教类型,合理制定帮扶计划。

    三是及时办理解矫相关手续。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前半个月,该所工作人员积极指导矫正对象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罪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相关表格,报区司法局审批。

    四是认真开展解矫宣告。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当天,按有关规定,分步有序地进行解矫宣告。解矫仪式上,首先由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期满自我鉴定,司法所、派出所、矫正小组成员对该社区服刑人员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鉴定,司法所长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并为其办理了矫手续并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

    五是做好安置帮教的对接工作。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后,书坊司法所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成立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在解除矫正后一个月内对解矫人员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在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现状的同时,提醒他们要遵纪守法,严防重新犯罪。(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坊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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