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90后夫妻欲离婚  周至法院法官调解后撤回起诉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9-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9月5日讯    通讯员张波报道   9月1日,一对年轻夫妻张某与董某持离婚协议到陕西省周至法院调解离婚,一般情况下1小时就能拿到离婚民事调解书的案件却迟迟3个小时没有办下来,法院在详细告知其将来可能的不利后果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

    张某与董某2013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孩,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原被告双方在办理手续时看起来关系还十分融洽,且原告张某还正在怀孕,在离婚协议中还对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由被告抚养。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案件后,主办案件的张法官并未轻易出具法律文书,心中尚存疑虑,便向双方详细询问,得知原被告之间没有大的矛盾,主要是双方与家庭之间有矛盾,也未与家人商量就前来办理离婚手续。本案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未出生孩子的后续系列问题,双方对这些问题考虑得过于简单,没有深思熟虑,没有意识到离婚后可能带来的后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张法官主动释法明理,对双方详细释明离婚后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生孩子时大人及小孩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相关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孩子出生后由被告抚养是否合适的问题,同时,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上户口、上学时存在一系列问题,双方应该对此后果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因一时头脑发热造成今后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原被告双方也逐渐认识到未出生孩子的难题,自己考虑不周,想法过于简单,草率做出离婚决定,最后,原告张某当面书写撤诉申请,表示回家后要好好过日子。(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