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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市举办全市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会议(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9-0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9月2日讯   通讯员谢菊云报道     9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弥勒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涛主持培训开班动员会,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俊忠参加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市人民法院李波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分管领导,各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东风农场管理局调解委员会主任,全市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以及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5个行业性、专业调解调委会负责人,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共2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图为培训会议现场

    培训动员会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俊忠,从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在维护群众利益的优越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的认知度,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现实性强调了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从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要求参训学员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端正态度,遵守纪律,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多学一些知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责任,自觉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要把服务群众作为一种责任,树立便民、爱民、护民、利民、助民的思想,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

    会上,对弥阳镇吉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家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表彰奖励。

    此次培训会,邀请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州委讲师团成员、州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科长彭希俊讲授了行政调解的相关知识;邀请市人民法院法官胡雁、舒永丽、马曦分别讲解了《加强人民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相关知识。每位授课人认真备课,讲解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弥勒市举办的这次全市人民调解主任培训会,将对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拓展工作思路,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制度实施,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社会起到积极作用。(云南省弥勒市司法局基层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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