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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南郑县司法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2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26日讯  通讯员熊晓斌报道    7月25日上午,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司法局召开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陕西省委近期出台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图为学习现场

    会上,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进行了全文领学,局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学习研究和理解把握情况,在会上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交流,此次中心组学习,既是新一届党组班子配齐后一次重要的集体学习,也是一场精彩的党课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激发了干部的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达到了入脑入心的效果。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为真正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打下坚实基础,对于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云就该局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深入领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要结合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尽快制定“三项机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三是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使执行制度纪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四是局纪检组、政工科要适时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制度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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