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城区司法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团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6-0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6月2日讯    通讯员李静报道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成立了法律顾问团。

     一是明确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根据合同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办理十项法律事务。二是明确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良好的专业影响力;热心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三是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王滨为组长的法律顾问团。其次,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主动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第三,完善保障措施。区司法局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加强对法律顾问业务的研究和指导,提升法律顾问工作的应用性和实效性。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司法局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