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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立法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1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4月13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的重要指示精神,3月29日下午,江西省鹰潭市市长熊茂平主持召开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常务副市长王家林,副市长陈云、李唐、李力、吴文弋、邓伟、副巡视员刘诚、市政府秘书长俞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森参加学习。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立法法》的决定,正式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会议学习了《立法法》,对该法修订的精神、亮点和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学习。修订后的《立法法》明确了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会议指出,《立法法》是调整立法活动和规范立法行为的重要的宪法性法律。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立法法》,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提升政府规章制定水平和质量;要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江西省鹰潭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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