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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城市“二及时三强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4-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4月7日讯  通讯员韩斌报道  自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立足教育与转化方针不动摇,大力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获新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有效的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平安稳定。

      一是及时收集整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每月将预释放人员信息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系统导出,及时将结束社区矫正人员转入全国刑满释放人员系统,同时指导、要求各司法所及时将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及时做好人员核查及回执发送工作。每天登陆全国系统查看有无人员需核实以及有无需发送回执情况,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司法所予以办理解决,做到核实率、回执率双100%。

      三是强化人员衔接工作。认真查看预释放人员信息,及时通知司法所告知释放人员家属做好人员接收工作,做到重点人员必接必送。注意区分人员帮扶等级,属于重点帮教人员的责成司法所严密帮扶措施,严防再犯罪。

      四是强化救助政策宣传。做到“三告知”,即:向释放人员所在的村、居告知、向释放人员家属告知、向释放人员本人告知。通过及时有效的告知,宣传国家救助政策,帮助困难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走向新的生活。

      五是强化就业帮扶指导。联合人社局、职教中心开展15项免费技能培训及本专科函授教育;与山东汉格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安置基地,为释放人员提供技能实训机会与就业岗位。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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