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
     司法
     
    乐至县司法局召开全县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全面督查通报会(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11-2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图为乐至县司法局通报会现场


    本网2015年11月24日讯  通讯员吴善学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高非监禁刑罚执行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近日,四川省乐至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规范执法通报会,会议由该局分管副局长余波主持,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检查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行政执法检检查组首先通报了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全面督查情况,重点从集中教育、手机定位平台使用、日常监管和档案规范方面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司法所进行了当场点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随后,该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倪翔就如何加强矫正执法力度,规范落实各项规定作了详细安排:一是思想上重视,要不断提高责任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依法履职“不含糊”;二是执行上严格,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注重工作细节,注重预测,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打折”;三是管理上规范,要坚持原则,坚决依托手机定位系统实时监控社会服刑人员运行轨迹,做到第一时间录入系统,每日定时抽查最新动态,严防脱漏管,严格请销假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是原则,紧急情况电话请假是例外;四是落实上及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量化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奖惩有力,保证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

    该局分管副局长余波针对此次全面督查作了指导性发言,一是充分肯定了各司法所狠抓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作用;二是对继续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四要四不要”要求,即要端正工作态度,不要应付了事;要按照程序办事,不要违规操作;要做好日常管理,不要心存侥幸;要增强创新意识,不要墨守陈规。(四川省乐至县司法局吴善学供稿)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