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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溪县:全面强化“六五”普法 推进“法治泸溪”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9-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9月18日讯  通讯员向有刚报道  湖南省泸溪县辖8镇7乡、150个村(社区),总人口31.5万人。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泸溪县委、县政府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泸溪”建设为目标,把“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之中,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工作协调推进的新路子。该县城市建设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三年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县、连续四年保持该省“平安县”;该县普法工作在蝉联全国“四五”“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的基础上,又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

    落实“三个到位”, 强化法治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县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六五”普法和“法治泸溪”创建工作机制。该县成立并及时调整了泸溪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委法治泸溪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该县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依法治县办、县委法治办作为常设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同时,该县组建了县普法讲师团、依法治县督查团,县直各单位、乡镇、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了“六五”普法暨“法治泸溪”建设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县、乡、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得到加强和完善。

    二是目标管理到位。该县把“六五”普法、“法治泸溪”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文明创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机关乡镇等基层单位。严格推行凡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治泸溪”创建工作不合格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绩效考核评优评奖资格。该县明确规定在公职人员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实现“三个挂钩”,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与晋职晋级相挂钩、与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使“六五”普法教育、“法治泸溪”建设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三是保障落实到位。该县切实把普法、“法治泸溪”创建工作所需经费优先安排考虑,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普法经费按人平1元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并足额拔付到位。该县人大定期组织对普法工作进行评议;该县政协定期组织对普法工作进行调研;该县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不定期对普法、“法治泸溪”创建工作开展督查督导;依法治县办,教育、农办、民政、司法局等单位组成4个督查组,对普法月、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全力推进落实。

    搭建“三个平台”,深化法治教育

    一是搭建现代传媒创新普法宣传平台,提升“法治泸溪”创建渗透力。该县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办《法治泸溪》专版、专栏、专题节目,通过知识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温馨提示等形式深化普法教育。该县先后在县电视台开办《“十二五”初年话普法》栏目,助力泸溪“十二五”规划实施5场次,以案说法讲座120场次,法治文艺演出13场次,播出法制节目200多期;该县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了《法治之声》栏目累计播放32期;该县在泸溪新闻网开设《泸溪手机报》,《泸溪新闻网》《泸溪政府网》每年采用“法治泸溪”创建稿件1000余条。   

    二是搭建法治教育进入干训计划平台,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一方面该县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县干训计划,县委组织部把法制课纳入干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该县各乡镇单位普法宣传员、基层组织、村(社区)五大主干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调训,县依法治县办对乡镇、县直副科以上单位普法宣传员及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培训,全县150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秘书、普治专干每年在县委党校进行集中法制培训,已集中办班10期,培训2135人。另一方面该县将法治教育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新上项目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内容,推进法律进企业,提升农民工法律素质。该县人社局、安监局、司法局经常深入到各乡镇村(社区)及县金马、众力等企业举办农民工创业人员培训班,突出对企业职工集中学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已办班490期,培训25477人次。

    三是搭建法治教育“月、周、日”三大主体活动平台,深化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月、周、日工作。48个县直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及涉农部门每年分三组到各乡镇、村(社区)、学校通过展出展板、印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新当选的村(社区)主干进行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为农民免费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湘西州农村普法简明读本》等宣传资料13万余册;该县建整扶贫工作队按照建立一所法制学校、一所法律书屋、一块固定法制宣传专栏、一块村务公开栏、一块创建展板等“五个一”工作要求,突出开展法治村(社区)阵地建设。目前,该县已有96个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修订并完善了《村规民约》。全县32所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适合学生特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交通、禁毒等中小学生常用法律法规。浦市一小、明德小学先后开展学生普法儿歌征集、法律有奖知识竞猜、法治征文、漫画和演讲比赛。该县中小学校共评选出优秀法治漫画、法治征文300余篇,制作宣传展板1420块,有奖答题2000余题,发放宣传画册28000余份,办黑板报330余期。

    加强“三个创建”,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清理、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活动,着力探索建立和完善依法自治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体系。全县各行政村制定了《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议事规则》,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该县红土溪村、兴沙社区等9个村(社区)分别荣获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二是加强“法治单位”创建,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该县以推行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行业法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办事程序。该县县委县政府每年对600余名司法、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两办”文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制度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制及案件评查制,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实现了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错案追究制度化和评议考核经常化。2011年以来,该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和县卫生战线“法治单位”建设经验相继被《中国普法创新网》《湖南依法治省》杂志采用,该县药监局、县国税局等7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三是加强“法治学校”创建,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在该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该县明德小学着力推行《班主任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该县白沙小学结合学生特点,自编教材开展普法教育,做到普法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该县职中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学校成为学生法律道德的“加油站”。在“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中,全县32所中小学校共荣获“国家级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德育工作全国实验学校”“湖南省安全文明学校”等殊荣100多项。

    突出“三个创新”, 建立普法长效机制

    一是制度创新、构建普治工作管理机制。该县健全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法治泸溪”工作目标任务,将机关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法治建设内容具体化、阶段化、数据化,先后制定了《法治县创建五年规划》《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法治乡镇、村(社区)、学校创建标准》等10多个普法教育和法治泸溪建设文件。全县89个县直部门单位、15个乡镇、150个村(社区)及32所中小学校逐级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创建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该县先后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档案、中心组法律讲座制度、县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普法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依法治县督查制度、公务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等。全县普法及“法治泸溪”创建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方法创新、构建普法实效增强机制。该县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围绕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征地拆迁、严打整治、旅游开发、平安建设等各个时期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夯实“法治泸溪”建设基础。近年来,在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实施中,该县坚持依法进行维稳风险评估,制定了《泸溪县重大事项维稳风险评估制度》,在实施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宣传先行,提高群众对县委县政府决策的知晓度,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打好基础。同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渗入到该县社会宣传之中,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 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三大活动为载体及“三月三”“六月六”等少数民族节日为平台,把“平安泸溪”、安全生产、禁毒、反邪教等系列宣传工作与法制宣传相融合,形成全县性综合宣传浓厚氛围。逐步健全了法治文化传播机制,把“法治泸溪”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沿江风光带制作普法宣传栏,把法治宣传融入白沙“十里画壁沿江旅游”活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与民族旅游文化相结合,为沿江风光带再添普法新景,塑造了法治文化泸溪新亮点。

    三是手段创新、构建考核监督机制。该县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在考核监督上,该县组建了由“两办”督查室、县人大内司委、政协法制委、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办牵头的六个创建工作督导组,以开展创建、评选活动为抓手,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平安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法治建设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每年开展二次以上监督和考评检查。将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晋级晋职与学法用法相挂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县各级各类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审批查验普法合格证的实施意见》,促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工作平衡开展。

    据悉,该县在新一轮普法中,将进一步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泸溪”为重点,以培育法治精神、打造法治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创建工作水平。(湖南省泸溪县依法治县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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