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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举办《宪法》《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6月30日讯  通讯员高丽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增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运用, 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了2015年度《宪法》《行政诉讼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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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了2015年度《宪法》《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图为培训班现场。

    来自各区、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各区、镇(办)、社区(村)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各区、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法制工作人员,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及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共计4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长王旭军作了《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王旭军对当前行政执法及诉讼中存在的十大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述,并与听课学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探讨解决的途径,使参加培训人员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内蒙古金镜律师事务所主任樊至强做了《宪法》专题讲座,他对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加强宪法实施以及坚持依法行政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阐述了宪法精神。

    培训班的举办,提升了该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对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精髓,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设法治乌海起到了积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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