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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腹产术后并发症 医院过错调解赔偿6万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6-2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6月25日讯  通讯员杨冬梅报道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一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剖腹产而引发的医疗纠纷,让当事人奔波近一年的医患纠纷得以解决。

    去年2月,三十多岁的小路怀孕到南充市某医院生产,由于第一胎是剖腹产,现在要生二胎,年龄又较大,本身又是甲状腺功能减低,医院建议剖腹产。剖腹产手术之后,小路出现不适,检查为低颅压症,后经治疗好转,但在随后的检查中又发现子宫内异常回声,检查结果为宫内退变的胎盘绒毛组织。

    小路及家属认为院方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很大,一时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的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医务工作。随后,医院申请人民调解。

    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调解申请后,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中断。

    后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协议签订6个月内医院为小路提供免费检查治疗,并免去其前期医药费;二是医院一次性赔偿小路各种费用共计6万元。(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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