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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系列报道二百零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5-2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播撒法治阳光 谱写正义赞歌

    ——记鸡西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兆芹

     

    本网2015年5月27日讯  通讯员金铭海报道  2014年8月14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安之顺煤矿发生了透水事故,25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鸡西市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井下救援工作。刚上任不到半年的鸡西市司法局局长赵立波,正在考虑派谁带队去参与抢险救灾时,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赵局长刚拿起电话,坚定果敢的声音就从另一端传来:“我们请求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救灾现场,无偿为政府和矿难家属提供法律帮助。”这声音来自于时任鸡西市律师协会的党总支副书记、黑龙江雪原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张兆芹。她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瞬间深深地感动了“当家人”赵立波。

    年少时的张兆芹有过许多梦想:想当一名教师,站在三尺讲台激扬人生,实现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誓言;想当一名医生,书写治病救人的神圣……唯独,不知道什么是律师。

    上大学时,她初步了解法律,知道世上有这样一个群体:“法律”是他们的武器,舌剑唇枪、能言善辩,让公平与正义救人于生死之间。

    于是,当一名律师,就成了她的理想。

    20岁那年,她第一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就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然而真正执业了,她才知道律师职业光鲜亮丽的背后,更多的是辛酸与无奈。如许多新执业的律师一样,开始时,她眼中的成功律师是名气大、业务多、收入高、能力强。前辈告诉她,成功的律师是无数的汗水和泪水积累而来的。跟着老律师学习了几个月后,她终于等来了第一个自己的当事人。

    那是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一个18岁的学生在车祸中小腿骨折,手术半月后,感染导致骨筋膜室综合症,一条腿截掉了。主任告诉她,第一起案件,定要成功。她也信心满满,请教前辈、咨询专家、查找资料,硬是把一份40多页的病例看的快背下来了。听证会上,稚嫩的声音传出的是坚定与信心,慷慨激昂的话语引起了鉴定委员会专家的注意,纷纷抬起头看着这个20岁的小丫头。

    然而,她还没有在听证会的兴奋中缓过神来,就收到了败诉的结论。紧跟着,复查也败诉了。那时候还没有医疗损害纠纷的诉讼程序,否则,一起案件就得是三连败。这犹如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凉,然而她没有服输。在后来的执业中,她吸取教训,胜不骄败不馁,懂得了职业生涯中,自己所能掌控的,就是一丝不苟、锲而不舍的过程;能做的,是用所学法律、社会良知推动执法者对公平正义的裁定,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此后,她把在法庭上的花架子表演,换成了精确的分析,将诉讼技巧变为细致的举证和对法律法规的娴熟运用。

    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张兆芹始终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特别是在处理弱势群体的法律事务时,仗义执言、不畏强权,在鸡西百姓心目中树立了律师诚实守信、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

    那年冬季,一位年过半百的当事人找到她,称三年前,他多方筹资上千万元,承包了一个煤矿,合同签订10年。正当煤矿初具规模,出煤营利时,发包方以政策调整为由,单方撕毁合同,强行收回煤矿。发包方不但吞了他半辈子心血,还让他陷进了巨额的债务圈,连累了家人、亲属,连累了朋友。他听人说张兆芹为人正直、光明磊落、勇于担当,便找到了她,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然而,发包方动用各方势力,威胁当事人,听说张兆芹在帮当事人打官司,甚至直接找到张兆芹,威胁叫嚣,希望她能知难而退。怎么办?摆在张兆芹面前的:一方是走投无路的委托人,他信任她,把所有的希望都托付与她;另一方是那高高在上,有权有势的被告。张兆芹没有退缩,开始了长达三年的“马拉松诉讼”。经历了漫长的诉讼,经过两审法院,十一次庭审中的据理力争后,胜诉,他们终于等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张兆芹看见在拿到判决书时,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伏地嚎啕大哭。他那发自肺腑的感谢,让她欣慰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在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张兆芹代理的受伤职工伤残严重。第一次开庭后,被告单位感到情况不好,私下找到她,提出只要不继续代理或者开庭少说话,就把她聘为该单位的法律顾问,并开出了价格不菲的顾问费。

    张兆芹师当即告诉他:“还是把这笔钱赔偿给受伤的职工吧,这样他们才会信任企业,更加出色地工作。否则,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会接受你们的聘请。”

    第二天,被告单位就把全部赔偿款直接交到了法院,这案件就这样顺利解决了。

    张兆芹有崇高而坚定的政治信仰,到黑龙江雪原律师事务所工作不久,她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担任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后,她常说:“我是党员律师,更要带头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她身体力行,说到做到,处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鸡西市的“鸡西市龙山国际小区燃气爆炸事故、“城子河8.14透水事故”中,她都主动请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献计献策,积极组织以党员律师和资深律师为主力的法律援助服务队,开通所内义务法律咨询电话,印刷涉及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宣传品,协助政府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安抚事故遇难者家属并帮助制定法律救助方案。

    在这些重大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她亲自组织、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调解工作,积极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及时出具各类法律文书。有时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她都毫无怨言,直至事故处理完毕。

    正因为她和团队的全力以赴,几年来,雪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尤其是青年律师,踊跃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勇挑重担、依法执业、创先争优,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在,该所党员律师队伍已发展到9人,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律师所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中央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等媒体,《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等报刊均作了报道;司法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等先后派员到该所调研。雪原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已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律师行业的一面旗帜。

    张兆芹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每年为农民、农民工、遭侵权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案件几十起。她在办理案件中,对收费与免费的案件均同样负责。特别是对那些拎着厚厚的证据材料、从偏远地方找来的贫困的当事人,有的律师都避之不及,她却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在十余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坚持在政府信访部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电台等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受国际国内钢材市场低迷形势的影响,张兆芹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民营企业陷入停产困境,几千名职工下岗,数千万元的工资、保险待遇无法兑现。一桩桩被诉至法院的案件,一份份企业财产被查封的裁定雪上加霜。在危急关头,她作为法律顾问,日夜研究维护职工权益策略。她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会议上法理与情理并重,促进企业职工与企业利益的全面保护,避免各类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3年7月,正是旅游盛季的一天,在某景区的水上乐园里,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子在水中游泳时不慎溺亡。他上有年迈老父、下有上高中的孩子,是家庭的顶梁柱,然而景区却以“酒后入水,责任自负“为由拒不赔偿。

    张兆芹闻听此案,立即组织了三名富有爱心的党员律师,集体免费代理此案,一定为他们讨回公道。一次次艰难困惑的调查取证,一轮轮春风化雨的庭下调解、一番番舌剑唇枪的法庭辩论,终于迫使被告单位同意按照责任划分一次性赔偿,并当庭将25万赔偿款给付了原告。当事人的女儿拿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背着已经打好的行装,流着泪对她说:“谢谢张律师,是您救了我们的家,给了我们活下去的希望,也给了我上学的机会。我的爸爸在九泉之下可以安息了。我毕业后也要当律师!”那一刻,张兆芹觉得所有的努力与付出都是值得的。

    这些年办理的援助案件中,还有不乏极具影响、证据调取艰难案件,如“凤凰山景区溺亡”索赔案,“鸡东县企业专线撞残出租车司机”案件等,许多当时看来毫无希望的案件,,在张兆芹和她的团队共同努力下,最终顺利解决,使受害人成功领取赔偿款。

    作为一个女人、孩子的妈妈,张兆芹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工作,她把“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4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一名妇女领着孩子,手托着一面烫有“人民卫士,百姓律师”的大红锦旗,专程来到张兆芹的律师事务所,拉着她的手,眼泪流个不停地说:“张律师,你是我们家的恩人啊!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现在不知道怎么活呢。”

    两年前8月的一天,这名妇女在孩子的陪同下找到她,寻求法律帮助。经过交谈她了解到,这名妇女的丈夫于当年7月的一天在某夜市一处大排档与朋友吃饭时,与相邻大排档摊主发生口角,被殴打致死。本来有利于她的案件因为各方面原因,迟迟不能结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张兆芹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又和大排档摊主多次依法力争,做工作。案件经过侦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终于于2014年10月8日有了结果,当事人获得了赔偿。

    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有的恶性案件,诸如强奸、抢劫、杀人案件,社会影响坏、民愤大,个别律师怕被人误解,不愿为当事人辩护。对此,张兆芹却不这么看。她说:“保护人权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理念,即使罪大恶极的人,也一样享有和其他公民平等的诉讼权利。”别人不愿代理的这类案件她代理,保护代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按照鸡西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张兆芹代理了一起犯罪手段残忍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件。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便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拒绝任何民事赔偿。见此情景,被害人家人的情绪也异常激动,强烈要求法庭“主持正义,判他死刑”。

    她没有放弃,而是从国家保护人权,维护公民平等诉讼权的高度,不耐其烦地多次会见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家属代其对死者子女进行了民事赔偿,得到了死者子女的谅解。被告人被张兆芹的真诚深深地打动,他在真心悔过之后,向法庭检举揭发了一条公安机关尚不掌握的破案线索。被告人因重大立功表现,生命得以延续。

    张兆芹认为:“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最好的法治宣传员。”

    多年来,张兆芹参加各类法治宣传、咨询活动150余次、义务为广大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1万余件,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30余场次、听课群众达1.5万人(次),依法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十七年来,张兆芹先后获得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全省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最佳辩手、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14年3月,她作为鸡西市妇女代表,光荣地当选为黑龙江省妇代会执委。

    近日,在鸡西市律师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张兆芹以高票当选为鸡西市律师协会会长。

    面对成功与荣誉,她说:“职业只是谋生的工具,事业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追求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一生的追求。我愿把律师的天职与党员的职责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为法治鸡西建设贡献绵薄之力。”(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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