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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土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4-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4月15日讯  通讯员向有刚报道   4月15日,从泸溪县司法局获悉,日前,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红土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该村把开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作为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到“两上”、“两进”、“一提高”。“两上”即上杆、上墙。“上杆”即利用村级广播定期宣传法律、科技、文化知识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上墙”是利用村务公开栏、墙报、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等栏目宣传法律常识,并且在村主要街道处设置了6块法制广告宣传牌。“两进”是指法制宣传资料进家庭、进学校。“一提高”,指提高普法效果。

    同时,该村还切实抓好依法治理规范化工作。该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在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贯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同时,着力抓好村务、财务公开“四化”建设,按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干部报酬、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12个方面内容。确保公开的内容彻底化,公开的程序合法化,公开时间及时化,公开栏建设标准化。通过深化村务公开,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该村党支部书记李维汉表示,近年来,通过民主法治建设,该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全村无刑事案件、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无群访群诉,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我村先后还被评为省级卫生村、“全省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省级旅游名村,也是泸溪县唯一的由国家农业部授牌的“生态家园示范村”。(湖南省泸溪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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