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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初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月29日讯  2014年11月,在苏务工的李大爷抱着一大堆病历资料到江苏省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交通事故赔偿求助,深入了解案情后,该中心当即决定对张大爷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李大爷于12月拿到了赔偿款。据悉,自2014年3月苏州市出台《苏州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以来,该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至今成效初显。

    司法鉴定费用对大部分申请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因经济困难放弃司法鉴定而使个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2014年3月,苏州市出台《苏州市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法》,将司法鉴定服务正式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让困难群众在需要司法鉴定时能够享受到免费的援助服务。该《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制度,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房屋安全、痕迹鉴定、产品质量鉴定(微量)、法医精神病鉴定等目前所有7大类24项司法鉴定内容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明确将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诉讼案件和本市二级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案件的当事人纳入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体系,推动了法律援助更加广泛地服务困难群众。

    据悉,苏州市市全国首个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由政府财政保障的地级市。有了这个《办法》,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援助申请,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后,即可获得司法鉴定援助。

    《办法》出台以来,苏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15件,大部分案件都是伤残程度鉴定及三期评定,共援助司法鉴定费用18000元,使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的同时,又省去了司法鉴定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司法鉴定需求。(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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