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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垒县司法局召开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0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月6日讯  通讯员丁莉报道  1月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召开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会。该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司法行政干警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对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对木垒县英格堡乡庙尔沟村等11个基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姚善礼等16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予以表彰,同时兑现“一案一补”经费65230元。

    近年来,木垒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员调解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县各级调委会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72件,成功调处1171件,调解成功率达99%,真正实现了“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社会效果。

    木垒县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紧密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这条主线,按照“谁调解谁负责,调解多受益多”的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补助原则,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提高了“一案一补”兑现标准,按照简易案件每件30元,一般案件每件80元,疑难案件每件100元的标准积极落实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经费,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人民调解员的干劲,提高了矛盾成功化解率,有力促进了该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各基层调解员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积极有效的预测、预防、排查和防范,真正筑劳了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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