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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开展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2-2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2月26日讯    通讯员高丽报道    “六五”普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以“法治旗县(市、区)”创建活动为突破口,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社区矫治、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围绕法治乌海建设,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了环境、土地、安全、道路、食品卫生、农用物资等方面的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了行业执法水平;四是开展“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表彰。明确争创任务、分解创建责任、强化组织保障。2013年3月海南区被全国普法办公室命名为“2010-2012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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