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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着力加强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2-24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2月24日讯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出台《苏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为银行业的纠纷调解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操作规范。

    苏州市司法局、苏州银行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制定了苏州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对银行业纠纷调解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程序进行统一规范。事前主要开展纠纷受理和纠纷调查,受理审核中,对不属于受案范围或虽属于受案范围但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告知申请人通过仲裁、行政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并在《人民调解申请登记簿》上注明原因。纠纷调查主要是听取当事人陈述事情经过,同时向相关机构或人员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并进一步分析当事人主张的合法合理性。事中主要开展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员结合案情查找政策法规依据,综合分析当事人双方权责义务,最终在当事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促进协议达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在终止调解程序的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纠纷。事后主要是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做好跟踪回访、记录和归档管理工作。

    近期,苏州市司法局还协助苏州银行业协会开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从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等方面对全市88名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确保了银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基层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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