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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2-0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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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乌海市、区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税务、行政执法、计生、文化、团委、统计、银行等多个普治成员单位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图为现场工作人员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本网2014年12月9日讯  通讯员高丽报道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确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市民认真阅读着乌海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资料。

    12月4日上午10点,乌海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该市海勃湾区文体中心门前拉开帷幕,乌海市、区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税务、行政执法、计生、文化、团委、统计、银行等多个普治成员单位举办了这次盛大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各单位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活动主题,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版、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及《宪法》《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市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在同一时间,海南区在人民广场、乌达区在民乐商场门前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火热的活动现场,与严寒的天气形成了强烈反差的。数十家单位将活动现场围成了宣传长街,醒目的红色宣传条幅和红旗迎风招展,5台普法宣传车循环播发法律讲解视频和录音。社区老年秧歌队的现场表演将活动的气氛点燃,活动现场咨询群众络绎不绝、人头攒动,各单位携带的宣传资料、宣传品发放一空。据统计,活动期间乌海市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4000余份。

    为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乌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2014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组织参加“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地税杯”国家宪法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各普治成员单位及普法讲师团成员围绕职能职责,以法制文艺、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的形式,深入到机关、农区、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利用LED移动普法宣传车、公交和出租车载LED广告屏、宾馆餐馆及商业街广告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出普法动漫,切实做好宪法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乌海市有效解决了群众法律需求,有力地打造了“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品牌,使宪法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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