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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天目大讲坛”深度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1-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1月18日讯  通讯员王筱筱报道  继临安市利用干部周末选学平台解读“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后,浙江省临安市再次掀起弘扬宪法精神的热潮。11月14日,临安市以“天目大讲坛”为平台,邀请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傅思明作了《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题报告。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苗强、市政协主席张金良等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出席报告会,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各专委会、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及部分镇(街道)人大主席、政协主任共计110余人听取报告。

    傅思明主任的报告,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展开,由表入内、深入浅出地深化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报告的核心内容如下。

    1.《决定》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路径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已成为时代要求,今后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2.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合法,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敬畏法律,不逾法律底线;二是公正,把权力装进笼子,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程序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基于此,领导干部要确立法治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对法律心存敬畏,规范权力运用,并且在重视工作结果的同时,要更为注重办事过程的公正。

    3.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的言行常常处于公众监督之中。公民依法监督官员,依法表达意见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领导干部要有尊重公民表达权的意识,要以闻过则喜的胸怀接受监督。

    4.《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信仰法治是走向法治中国的新起点,领导干部理应成为法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倡导者和亲自践行者。

    据悉,临安市还将继续利用党校、公开媒体专栏、“今日临安”等公共宣传平台,进一步深化宣传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构筑起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社会法治化的大格局。(浙江省临安市依普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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