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11月12日讯 通讯员郑延光报道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政府在该县政府三楼多功能厅召开第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由青田县县长戴邦和主持。青田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青田县人大、政协负责人,青田县府办各副主任及监察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专门学习了《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会上,青田县法制办主任郑爱军作专题辅导。郑爱军以“《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对青田县用地政策的影响”为题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点讲解了土地整治需要遵循的原则,县、乡、村以及政府部门在土地整治中享有的权力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土地整治规划以及实施程序,违反土地整治条例的主要情形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等。郑爱军还对《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实施后可能对青田用地市场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据悉,《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是为了规范土地整治活动,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而专门出台的一个地方性法规,已于2014年9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