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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跨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09-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12月11日讯    通讯员张海峰报道    “六五”普法以来,山东省莱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普法办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进取,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为全市科学和谐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起普法工作新格局  

        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六五”普法,进一步争取市里支持,普法经费由“五五”普法期间按全市总人口人均0.2元提高到0.3元,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市人大定期进行视察指导和各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建立健全了部门、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拟任县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科级以上干部年度普法考试等制度,完善了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每年都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将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口落实到各级各单位,并组织对各级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作为“六五”普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该市创新建立了部门联动普法新机制,组织3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创优法治环境,服务跨越发展”系列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严打整治、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保护等10个主题,每月由几个部门集中宣传一个主题,全年共宣传法律法规78部,实现了普法资源的有效整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开创普法工作新篇章

         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强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辅导员等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注册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法治文化艺术团,并依托社区艺术团、农村庄户剧团等文艺团体组建了22个专兼职法治文艺演出队。在各级成立了以法律服务人员、在校师生、团员青年以及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目前志愿者人数已达1万余人。组织政法系统部分退休老干部成立了市、区两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讲。组织举办了法制文艺作品有奖征集评选、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创作编排了莱芜梆子小戏《钱伤》、山东快板《送法》等20多个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创新实施普法下乡“十百千万工程”,深入开展了法治文艺节目、电影巡演,法律顾问进乡村、社区,村“两委”成员进学法课堂,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等活动,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加大了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在《莱芜日报》开设“普法依法治市”、在电台开办“法在身边”、在电视台开播“以案说法”等专栏;开通莱芜普法微博,及时上传法律知识,对社会热点事件从法治角度进行舆论引导;在全市230多辆公交车车载电视、车尾电子屏以及超市、机关办公楼等处,播放普法短剧、文艺节目和宣传标语。“六五”普法以来,累计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170余期,法制讲座、报告会560余场次,巡回演出法治文艺节目、放映法治电影600多场次,播放法制栏目1200多期。

     
    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实现依法治理工作新突破

        扎实推进“法治莱芜”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莱芜建设的意见》、《法治莱芜建设考核办法》及法治区、法治镇(街道)等系列创建标准。指导莱城、钢城两区全面开展了“法治区”创建工作,莱城区、钢城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着力抓好各个行业重点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先后培植了莱芜市实验小学、莱城区国税局、钢城区艾山街道九龙家园社区等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普法依法治理典型。在镇(街道)普遍设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全部建立了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法律惠民室,把法律服务和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群众身边。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出了莱城区高庄街道安仙村、钢城区汶源街道黄庄一村等一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85%以上的村成为“平安村”,90%以上的村达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同时,狠抓了企业、学校法治创建工作,依法治企、依法治校铺开面均达到100%以上。 
        “六五”普法以来,通过狠抓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社会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在全市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主体多元、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山东省莱芜市普法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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