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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民县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斐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5-2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5月26日讯 近年来,在富民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富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比一年进步,维稳成效一年比一年显著。

    富民县从2010年下半年试行、2011年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2012年,富民县率先在全省推进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并落实系列的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2013年,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时,建立了四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县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并在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中实施“六个一”提升工程;从2014年起,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并在各村(社区)设置村级人民调解室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与此同时,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网络(格)化建设,将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部录入系统管理,颁发人民调解协议书,建立了县镇(街道)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从2015年起,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中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主调员制度,并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中试行人民调解案件手机APP管理系统,富民县只用了一个半月的试点成果超过全省其他三个县区同期三个月试点的总和;从2016年起,在坚持县级每半年一次、镇(街道)每季度一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现场调解集中“以案释法”培训制度,主管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科被授予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先进集体,县司法局被命名为“昆明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试点单位”;2017年,富民县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县镇(街道)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时,试行在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从2018年至202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了县信访问题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了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了矛盾大纠纷大排查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及《人民调解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等重大活动。

    “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7079件,调解成功16878件,成功率达98.82%。2016年至2020年上报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卷宗99件。上报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1786件,确认成功1614件。通人民调解打基础,行政调解作中坚,司法调解为保障,富民县长期以来无因民间纠纷调处化解不及时或不合法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16年来实现命案全破,截止2020年11月无命案发生。

    从2019年开始富民县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从过去匝道加速进入了高速运行,无论是卷宗数量还是奖励资金发放额度都创历史新高。富民县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多年收支情况,经县审计局审计反馈意见:“手续齐全,开支规范,比其他部门的好”。2020年度,在县级财政极为困难、没有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富民县司法局从自己的日常工作业务经费中节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全县人民调解员共上报共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卷宗3259件,比上年同期2889件增加370件,兑现奖励资金331930元,比上年同期201970元增加129960元,经2021年5月考核,荣获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二名(第一等奖)。

    由于富民县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在很多地方观望犹豫时全力以赴,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进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并落实系列的业务培训、绩效考核等制度,扎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县镇街道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中心并发挥极大作用,各项创新年年推出。所以,富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市级综合考核曾连续多年荣获全市第一,还涌现出了许多部省市县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省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或主管部门领导及兄弟县(市区)同行曾数次组队前来考察调研或参观取经。

    十年间,在全县范围内收集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综合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案例,精心挑选其中一些具有示范性、指导性或趣味性的典型案例和较为生动精彩的图片进行反复的修改编辑,认真核对,先后编印了先后编印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集》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辑,为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提供生动教材和实用工具。

    富民县的首席人民调解员、县综调委主任、全国模范调解员更是被全省基层法官培训班、市级人民调解员或司法所长培训班、兄弟县(市)区和地州政法干部、基层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等多次邀请去授课,成为了富民县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张名片。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7年、司法行政工作33年,长期同时担负三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同时承担多项工作,生活阅历极其丰富,非常熟悉基层群众工作,尤其对人民调解及其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调处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深刻的见解,特别擅长跨部门法和跨部门管辖纠纷的协调处理。是懂国情,知省情,解乡情,熟民情,了民心;党性强,业务精,素质高,阅历丰,知识广;政策理论高,法律素养深,社情民意广,调解技能精,群众基础好,实践能力强;精人民调解,通行政调解,知司法调解,懂民间调解,晓行业调解,跨行业的行家里手,他讲的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又有极强的实践操作性,是省市县调解方面乃至全国行业内的拔尖人才。特别是在人民调解、土地政策法律沿革、民行刑法综合运用于处理社会问题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农业承包等问题研究分析理解把握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他多次当选县镇党代表、人民代表和县人大法工委委员、连续五届镇纪委委员、县法院廉政监督员以及多个省市社会行业协会会员等。30多次被部、省、市、县等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昆明市优秀文明市民、全国模范调解员、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先进个人等,荣获2018年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荣获云南省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连续三十年荣誉证书、奖牌和奖章,2020年世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昆明形象代言人,2021年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活动先进典型人物学习交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昆明市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司法行政之星”,全国平安英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候选人等,还多次将推荐全国或省级先进个人的机会主动让给他人。所分管部门工作也多次受到过省、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或政法部门的表彰奖励,多次推荐上报全国先进。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对我们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关心爱护,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在组织、制度、措施、保障等方面给予人民调解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更离不开长期奋战在维稳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艰苦努力、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

    现在,富民县又扎实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化解中心,落实综治、调解、信访、网格四中心融合,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

    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保工资、保运转压力大,多年没有配套县级财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二是县、镇(街道)、查村社区专职调解员待遇严重偏低,多年没有调整提高,虽然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但没有进一步的巩固提高;

    三是由于保障不足,调解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老化,没有条件招聘学历高、年纪轻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是对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存在平时重视严重不足,关键时推责甩锅,人民调解工作行政化或行政化管理指导;

    五是人民调解信息化和制度建设、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缺乏创新资金保障;

    六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缺乏专业性、系统性和科学指导,存在盲目创新。(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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