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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蓬莱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有成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4-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4月7日讯(刘锡文)烟台市蓬莱区坚持“法润仙境·从户入手 ”理念,积极推进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为建设法治蓬莱贡献法治力量。

    法律工作者培训法治带头人

    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标准、严格推选,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由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推荐至司法所,再由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推荐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挑选出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牢、法治能力强的候选人,再从镇级人员中择优推荐区级人选。

    二、专业化、高效化。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的优势,深入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质培养,启动“辅导+个人自学”学习模式,建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定期交流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不断强化法治能力的储备。邀请法律工作者围绕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征地拆迁等基层生产生活实际案例,面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授课和释法答疑。

    三、一体化、融合性。找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结合点,实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与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一体推进,与工青妇、金融服务等深度融合。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立起来以后,各乡镇(街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防诈骗、交通安全、民法典、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通过培养骨干、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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