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孚司法所坚持严格落实闽司[2016]74号《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做好出监前的信息核查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是否有待接回的预释放人员,对提供的预刑释人员信息,及时与派出所、村(居)对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户籍、地址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提前做好接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做好出监时的必接必送工作。在接到释放人员出监的通知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即与监所沟通联系,确定接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确保必接必送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居所、生活来源及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回归社会有基本保障。
三是做好出监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司法所对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填写信息登记表,做好风险评估、分类帮教等工作。经常与帮教对象联系,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积极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对接,为刑满释放人员争取各项政策扶持。同时,积极与社会企业对接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过渡性安置。
(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