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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西市司法局荣获全国 “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1-2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黑龙江讯(金铭海)日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法治宣传教育中涌现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获得了“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的殊荣。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鸡西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鸡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目标,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组织全市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鸡西市司法局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汇报工作,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在全市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五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定期对依法治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并与评价班子、使用干部挂钩,实现标本兼治,形成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合力。建立了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8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同时,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把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把“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和法治创建作为重要载体,以“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为重要推进方式,把针对性、规范性、群众性和实效性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全市开展了宪法学习宣讲宣誓活动、副处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宪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和“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城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宪法专题宣讲,培训活动100余场;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结合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300余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法治文艺汇演巡演、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200余次。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召开了鸡西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鸡西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鸡西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鸡西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普法责任清单。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局分别就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先后命名表彰了两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已分别出台了鸡西市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目前已有多个以案释法案例被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采用并转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普法任务和责任,推动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

      三是夯实基础,巩固阵地。鸡西市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信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9家,在乡村和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544家、法律顾问微信群200个,发动法律志愿者在544个村(居委会)担任义务法律顾问,全市乡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信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信访局设立了“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80个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建立了调访工作室;依托282个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站和262个村(居)人民调委员会,在全市544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访室。在全市15所中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鸡西监狱、鸡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在市图书馆设立法律图书和法律电子图书阅览室,开设法律大讲堂;在全市各级法院全部建立了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180余次。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组建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文艺演出专(兼)职队伍,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是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七五”普法以来,鸡西市司法局积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方法,卓有成效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他们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全国性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组织举办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书籍8200余册、宣传单550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以及网络、LED宣传屏、鸡西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警句、格言1000余条。在鸡西日报、鸡西晚报、鸡西广播电台、鸡西交通广播、鸡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增办法治栏目,建设普法网站、普法网络集群和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在微信、微博开办了法治专号。

      五是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在鸡西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司法局的积极努力下,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明显优化,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中期各项任务。2018年10月,鸡西市顺利通过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普法工作成绩突出:鸡冠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鸡冠区西郊乡团结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密山市、虎林市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鸡冠区红星乡鸡兴村等18个单位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单位”。在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中,密山市参赛作品《市里的扶贫牛拨下来了!》获最佳法治漫画奖;在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中,鸡冠区法院制作的宪法微视频《播种希望》荣获三等奖;在“法在身边·与法同行”微视频征集活动中,鸡西市有4部法治微电影和微视频在全省获奖,鸡西市司法局还获得了优秀组织奖。完成了中国法网案例库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的选送工作,被12348中国法网采用8篇。在“龙江最美法治人物”(最美法律服务人)评选活动中,市普法讲师团成员、黑龙江工业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刘宗梅获“龙江最美普法人”提名奖。在全省“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交流会上,鸡西市有5篇经验材料被采用。在法治宣传报道工作中,鸡西市司法局有500余篇稿件被中国普法微信平台、中国普法创新网及微信平台、黑龙江法制报、省政府网站、省司法厅网站、黑龙江普法等新闻媒体采用;连续三年荣获中国普法创新网“法治宣传报道先进单位”称号。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开拓创新、乘势快上的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鸡西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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