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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权继承闹公证,耐心释疑巧化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0-2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0月26日讯(李先明)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日,永兴县公证处来了一名50多岁的男子,满脸横肉,目光狡诘,自称姓许。许谋拿着一叠证明材料交给公证员,说让开个证明,到银行取钱去。公证员仔细看了许谋提交的证明材料,并询问了相关情况,遗憾地告知许谋没有继承权。许谋当即大发雷霆:我是他的亲戚,为什么没有继承权?

    原来,许谋的堂弟(是独生子,生前未婚,无配偶,无子女)于2011年死亡,遗留有一张5000元的存单。几年以来,许谋堂弟的父母(即许谋的叔叔、婶婶)因痛失儿子,伤心过度,一直没有心思将上述存款取出来,不幸也先后于今年死亡,上述存单就落在了许谋手上。据许谋说,自己的父亲也于2012年死亡。公证员依据许谋以上所述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告知许谋没有继承权。许谋听后很恼火,大声质问公证员,他为什么没有继承权?谁有继承权?并称上述存款谁都别想,只能由他继承。许谋的过火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公证处的正常办公,也听不进公证员的解释、说明。此时,公证员灵机一动,问许谋的父亲共有兄弟姐妹几人,许谋回答有兄弟三人,除自己的父亲和上述的叔叔已死亡处,外地还有一个叔叔健在。公证员听后,立即告诉许谋,上述存款应当由他另一个还健在的叔叔继承。许谋自知说漏嘴了,变得脸红耳赤,再也作声了,只好悻悻地说回家商量后再来办理公证。一场突发性事件迎刃而解,在场的群众都称赞公证员的机智。

    作为窗口单位,一直以来,永兴县公证处都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便民服务政策,如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便民服务措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湖南省永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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