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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县“七五”普法工作实践与思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29日讯(马惠清 田鹏飞)新平县“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科教文化兴县”发展战略,坚持全面推广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五用”工作法。两年来,在上级普法主管机关的有力指导,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定下发《新平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新平县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纵向上下联动、横向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为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保障机制,在全县形成了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局面。

    (一)筑牢基础,不断巩固“七五”普法阵地建设

    1.发挥领导集体核心作用,巩固组织保障阵地。一是制定和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新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调整充实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普法网络。组建了县普法讲师团,各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农村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农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初步形成。三是保障有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在经费投入上,认真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成员单位还根据各自职能不断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确保“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巩固依法执政阵地。严格执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确保领导干部真正带头学法用法。两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制讲座146场次,培训人数达到1.09万人次;组织7149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组织7次189人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式检验普法成效,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养。

    3.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巩固宣传阵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普法宣传网页,在新平新闻网开设法治类栏目,全县12个司法所开通人民调解实务微博,县委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组开通新平县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QQ群,纪委、综治、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开通手机客户端法治宣传平台,展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的网络阵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两年来,累计通过网站及新闻媒体刊发各类文章160余篇,制作并播出《法制同期声》节目48期,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各类信息和法律服务,被群众誉为最方便、最快捷、最实用的法律宣传手段。

    4.发挥“主题日”宣传亲民作用,巩固法律服务阵地。每年定期开展“3.8”、“6.26”、“12.4”等主题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普法书籍,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搭建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两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5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86人次,受教育人数10.76万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律6+4”活动

    1.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把党章、宪法等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课题,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放下“官架子”,把自己摆进去,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把“述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建立学法及考试档案。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全县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29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坚持每季度到学校上1次法治课或法治讲座;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开展专题法制宣讲118场次,受教育人数7.25万人次;二是拍摄微电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团县委牵头,筹措5万元资金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微电影《凋零的青春》,制作成光盘发放至全县各中小学组织学生观看,收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04场次,受教育人数6.21万人次。三是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下,开展了10场刑事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8565名中学师生现场体验了“真实”的庭审。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3.加强企业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工商联机关、法律进商会、法律进民企活动,推行实施企业学法制度,督促企业在显著位置设立法制宣传栏,拓宽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和维权渠道。两年来,举办企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07期共计1.26万人次参加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3.19万人次,让企业人员更多地了解了法律知识。

    4.加强农村法治教育。与县地税局率先在平甸乡宁河村建成全市第一个“少数民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在每个乡镇(街道)建1个法律辅导站,每个行政村(社区)建1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居)民小组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每户家庭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两年来,全县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927场次,受教育人数50.36万人次,开展法治培训317场次,培训人数达2.75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8万份,解答法律咨询8487人次;共建立12个法律辅导站、83块法治宣传栏、178个法律图书角,配置7314本法律书籍,培训“法律明白人”139期共计1.37万人次参加培训,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普治结合,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凸显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初见成效。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坚持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两年来,我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2.依法行政取得成效。重点加强大戛高速、玉磨铁路、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加强对《土地法》《城乡规划法》《国土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使更多的群众更好地学法、知法、懂法。

    3.依法治村(社区)见成效。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落实,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深入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2017年,成功申报平甸乡桃孔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组织水塘镇水塘社区、老厂乡苛苴社区申报“玉溪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组织平掌乡曼干村、建兴乡中寨村申报“玉溪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强化管理,打造高素质的法治教育队伍

    1.注重高标准,建设高素质的普法队伍。选齐配强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法制教育队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援助公益岗位,充实基层普法工作人员23人。

    2.注重高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法律(执法)队伍。教育和引导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既成为法律的忠实执行者,还成为学习者和宣传者,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渗透到各项法律活动和司法程序之中。不断加强对法治队伍履行职责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3.凝聚新力量,组织高素质的法律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社会组织的特殊作用,不断提质拓面,使普法工作成为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定期组织业务骨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两年来,举办科级干部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共计1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领导干部在学习中得到进步和提升,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4.延伸触角,让群众零距离享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顺利建成扬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扬武镇扬武社区、桂山街道凤凰社区、戛洒镇冬瓜林村委会、戛洒镇发启村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站,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依法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申请99起,接待法律咨询92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1.59万余人。

    (五)懂法守法,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1.全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民普法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违法犯罪率和大案要案发生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2.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依法决策、照章办事、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3.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削减,亲商、护商氛围日益浓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取得的经验

    (一)领导带头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

    新平县历届班子始终坚持贯彻“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共同参与”四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坚持领导带头学、带头抓、带头依法决策、带头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分管战线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战线的普法工作,县人大、政协每年都把普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调研。 两年来,先后制定下发《新平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新平县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践证明,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途径

    坚持把针对性、规范性、群众性和实效性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使法治宣传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不搞千篇一律;有章可循,不搞随心所欲;有呼有应,不搞脱离群众;有始有终,不搞半途而废。比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坚持全面推广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五用”工作法,深受群众的好评。

    (三)普治结合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举措

    法治教育是法治实践的基础,法治实践是法治教育效果的体现,只有将法治教育与依法治县各项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才能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两年来,我们从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入手,规范执法行为;从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入手,确保依法行政;从开展专项治理入手,逐步清理和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问题。两年来,先后多次针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践证明,依法治理非法活动是最有力的普法形式,也是对普法成果最好的巩固和检验。只有学用结合、普治结合,才能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收到可喜的成绩。

    三、存在的问题

    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经费依然严重不足。按照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县级财政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能够适应实际工作需求。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每年应拨付普法经费28万元,但2017年仅拨付到位14万元,普法经费的短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法治宣传队伍力量单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人员严重不足,法治宣传教育主要依靠司法局宣传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尤其是司法所,其除了承接法治宣传事务外,还承接了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加之人员配备较少(12个司法所有6个1人所),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率、普及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形式有待创新。在宣传内容上,过分偏重宣传法律本身在强制性方面的功能,忽视了法治宣传其它方面功能和自身性价值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还是运用简单一贯的说教、培训、讲座等传统的方式,缺乏双向交流的渠道及潜移默化的观念渗透和主体引导,普法宣传的覆盖面相对来说还比较窄,缺乏对群众法治需求的引导和探索。宣传方式单一,缺乏时代感,导致普法宣传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四、建议对策

    (一)加大投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足额拨付普法经费保障,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县财政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充实队伍,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优先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使基层司法所均达到三人以上,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缺乏问题。建立健全普法队伍选聘任用、培训学习、管理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使普法宣传队伍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切实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聘请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知名律师担任讲师团成员;积极培育法治宣传文艺团,扶持和培育一批民间普法宣传团体和个人,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创作人,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理论研究,形成一批具有新平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队伍稳定、任务明确、活动经常、成效明显。

    (三)丰富载体,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品牌。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作用,以政府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府微博为核心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众场所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依托新媒体构建在线普法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移动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做好法治文化作品、产品的传播普及。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依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打造民族特色普法模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普法阵地建设,借文化的载体和形式开辟法治宣传新天地,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云南省新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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