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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构筑廉政“高压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9-1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9月19日讯(牛永成)今年以来,新疆博湖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筑党风廉政建设高压线。

    一是构筑责任“高压线”。按照局班子成员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与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等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责任分工,制定了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办法,落实反腐败责任制,构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二是构筑制度“高压线”。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深化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差、用车、请销假等规定,带头示范按制度办事,坦荡为人,廉洁从政。

    三是构筑思想“高压线”。通过开展廉政讲堂、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司法行政干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保证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四是构筑监督“高压线”。对外,将工作人员岗位形象公示牌上墙,并注明姓名、职务,既能方便群众办事,又能接受群众监督。对内,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督查在办事服务中推逶扯皮、刁难群众、效能低下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分值等处理,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零容忍”,筑牢“不敢腐”的监督防线。(新疆博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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