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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司法局通过“三步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8-2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21日讯(朱明丽)为加党风康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意识,有效防控廉政风全面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博湖县司法局通过“三步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固定学习日活动,把廉政教育作为年度学习计划的主要内容,除集中开展廉政学习教育外,还鼓励党员干部阅读《忏悔录》和《腐败启示录》等书籍,切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和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自我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我做起,敢于担当,努力提升业务水平,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该局通过“三步走”,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阳光”政法队伍。(新疆博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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