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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款分配起纷争,驻村法律顾问来化解(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8-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7日讯(黄亮成)平果县果化镇某某村一队的五保户黄某去世后其承包地因国家征用获得补偿款2.8万元,黄某的近亲属该村二队的黄某某对该款项的归属提出诉求而与一队集体发生争议。黄某的近亲属认为该征地补偿属于黄某的遗产,他们作为黄某的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一队的群众代表则认为其集体土地被征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过世,并且没有后人,该补偿款理应归本队集体所有,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正在驻村值班的该村法律顾问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的李丽新律师了解情况后主动深入屯内核实有关情况,走访中了解到黄某去世后由于家庭比较贫穷,没有遗产也没有后人,其亲属只拉去火化后就拿骨灰去临时安放,还没有按当地习俗请道士来做道场,其亲属其实就是想通过这笔补偿款来请道士做道场。了解这个线索后,8月3日,李律师约双方到办公室进行调解,在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攻势下,在律师依法办事形象的感染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这起历时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这是平果县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下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缩影。

    今年1月份以来,平果县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选派了32名律师、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各乡(镇)各村担任村级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以“五个一” (即上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课、化解一件矛盾纠纷、提供一次法律援助、开展一次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法律帮扶一户困难群众)活动为载体,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平果县全面实施“361工程”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西平果县司法局果化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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