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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3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31日讯(牛永成)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博湖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廉洁自律、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等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按时上好党课,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和党建工作透明度,实行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契机,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为出发点,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干部职工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业务知识考试、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实行星级化管理。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办法,从干部日常行为、卫生、廉政、精神风貌、工作效率等各方面规范考核细则。从点滴抓起、从小事抓起,对全局干部进行星级化考核,从治理“庸、懒、散、拖”入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窗口建设,开展亮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主动亮明身份、公开亮出承诺、定期亮出成绩,同时,通过规范工作程序,拓宽渠道,降低门槛,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新疆博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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