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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字当头 扫黑除恶势在必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7-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7月11日讯(陈永芬)近日来,峄城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提高群众的责任意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

      重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LED显示屏、网络、微信等载体,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短信、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同仇敌忾、黑恶必除”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机关、法治扶贫等活动,大力宣传刑法等法律法规、全区扫黑除恶战果,使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农村、社区,深入人心。截止目前,共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展出普法展板5次,悬挂宣传标语12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召开座谈会10余次,法制报告会8次。

      管好人,抓好排查教育监管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报到、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利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依法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各类行为。组织各司法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深入走访,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截止7月初,已走访社区矫正人员300余人次,刑释人员140余人次。对排查出的“四涉”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强服务,优先保障扫黑除恶

      通过专题会议召集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恪守法律规定,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案件质量。要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下一步,区局将强化督导检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督导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推广。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层层落实,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对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干出实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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