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1月12日讯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促进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运行,2011年12月29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和落实市场价格监管措施。
一是组织四个执法检查专班,重点开展群众生活必需品商品价格检查。着力维护粮油、肉类、成品油、液化气、客运、公交、出租车、旅游景点等服务价格秩序,对蔬菜、粮油、肉类、鸡蛋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动态监测,采取一日一报,并且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二是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邀请相关单位和经营者代表参加学习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在经营中遵循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做到价格自律,诚信经营。
三是实行领导带班,指派专人值守“12358”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两节”期间,该局将以加强全县市场价格巡查为抓手,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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