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13日讯(洪文林)近日,都匀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和律师管理科人员,分别到全市各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督察。督察组同志到每家律师事务所后,听取了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汇报。通过听汇报和实地检查后,督察组就各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扫黑除恶”批示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新情况、新动向,深刻认识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之变的新内涵、新要求,开展辩护工作;三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确保把每一起代理辩护黑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具体体现律师行业的政治坚定性。
督察中明确要求;一是今后各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州律协报备,并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体研究,拟写辩护词;二是要教育引导各律师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三是严禁在代理辩护中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诉讼的活动。(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