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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江县司法局“五个结合”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6-1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6月12日讯(廖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通江县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迅速行动,及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各法律服务机构提出了“五个结合”的具体要求。

    一是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提前启动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月”,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依托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以案释法”制度,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正面引导和震慑教育作用,着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氛围。

    二是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与提高特殊人群管教质量相结合。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监管,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鼓励其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对特殊人群中“涉黑涉恶”人员开展甄别、排查走访工作,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的脱管失控。

    四是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相结合。加强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律师代理行为,教育引导全县律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增强“四个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落实执业规范、严守执业纪律、预防执业风险,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是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构建起人人参与“涉黑涉恶”排查的大网,根据排查结果,建立统一台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信息情报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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