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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上户遇难题,公证解忧送温情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6-05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6月5日讯(李先明)2018年6月4日,一位耄耋老人来到永兴县公证处,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神情落寞,欲言又止。公证员上前询问,得知老人名叫陈某开,其孙女玲玲16岁了还没有户口,想通过办理公证,尽快为玲玲办好户口登记,解决玲玲生活、就学等难题。

    在公证员的询问下,老人断断续续讲述了相关情况。原来老人的儿子陈某祥与张某于2000年同居,两年后生下了孙女玲玲,又过了四年生下了孙子军军。因为陈某祥与张某一直未领取结婚证,所以玲玲、军军一直无法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特别是张某于2008年死亡后,陈某祥既要当爹又要当妈,根本没有心思为玲玲、军军的户口操心了。去年,因为玲玲快满16周岁了,担心没有户口,怕升不了学,陈某祥这才着急了。当陈某祥到派出所为儿女们办理户口登记时,因为自己与张某一直未领取结婚证,玲玲、军军又都是在家里出生的,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特别是张某早已死亡,无法证明亲属关系,所以派出所没有为玲玲、军军登记户口。但派出所告知陈某祥,通过亲子鉴定,以证明与玲玲、军军的亲子关系,也可以为玲玲、军军上户口。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亲子鉴定的结果表明军军是陈某祥亲生的,而玲玲不是陈某祥亲生的,仍然不能为玲玲办理户口登记。陈某祥无法面对如此现实,自己辛苦养育了16年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个打击实在是太大了,心情极度恶劣,整日郁郁寡欢,不幸也于今年2月死亡。

    看着未成年就失去了“父亲”和母亲的玲玲,老人陈某开陷入了两难境地,生父又无从找寻。老人既要为玲玲办理好户口登记,又不能将真实情况告知玲玲,以免伤害到还未成年的玲玲,更伤害到自己的家庭关系。

    面对这一难题,公证员立即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经过沟通,先由公证处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派出所再凭公证书为玲玲办理户口登记。

    公证处通过上门走访取证,核实了玲玲是陈某祥与张某在同居期间出生的,并一直由陈某祥抚养的事实。为此,公证处依法出具了抚养事实公证书,并减免了老人陈某开应当交纳的公证服务费。

    当老人陈某开用颤抖的双手从公证员手中接过公证书时,泪流满面,拉着公证员的手哽咽地说:“谢谢,谢谢你们,你们帮我家办了一件大好事”。

    近年来,永兴县公证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党员示范岗、推行预约办证机制、开通上门服务通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简化小额存款继承权公证程序等举措,在精准服务上做好了文章,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成效,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湖南省永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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