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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员慧眼识假证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5-2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5月22日讯(叶莎莎 葛书江)日前,浙江省居民郑某委托亲戚来到江西省靖安县公证处申办出生公证,以便前往卢森堡定居时使用。办证当事人提供了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靖安县公证处公证员在审查郑某的《出生医学证明》时,一眼就看出该证明存在疑点,可能是一份虚假证明。这份靖安县人民医院1999年8月26日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郑某的父母亲身份证号使用了18位数版本,并且只填写了17位数,最后一位数没有填。身份证号升位是从1999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1999年8月26日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可能使用18位数版本。另外,郑某出生于1996年10月7日,到1999年8月才办理出生证,与理不合。除了这份《出生医学证明》外,当事人称郑某的父母亲已加入卢森堡国籍,无法提供与父母亲之间的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面对这份疑点重重的《出生医学证明》,靖安县公证处当即派人前往靖安县人民医院核实。经查询档案、查阅产妇的分娩病历及出院记录,确认这份《出生医学证明》不是该医院所出具。公证员据此拒办了该出生公证,避免了一件错证的发生。(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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