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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市司法系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2-2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2月13日讯   通讯员杜伟琪报道   近年来,江西省鹰潭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以服务村民事务为着力点,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突破口,结合“各级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融入全市司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百日行动中,活动达到阶段性预期效果。

        一、创新了普法形式,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市普法办编印了5000册《鹰潭市“各级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法制宣传资料》,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编印法制宣传单十万余份,通过工作组发放到全市3200余个自然村,要求宣传到户到人;各县(市、区)创作、编排的有关法制类内容的文艺节目,已演出10余场次。贵溪市召开了“千名机关干部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动员大会,月湖区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龙虎山景区司法局编印了8千余册《江西省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解答》,通过司法所将小册子发送到镇、场各家各户。

        同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还启动了“送法进自然村活动试点工作”,要求在“各级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中开展好“送法进自然村活动”。即在各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中培养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兼任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刑释解教帮教员、社区矫正信息员、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联络员“五员”);指导并协助村民事务理事会在村内制作一块不少于10米的法制宣传栏和一个法律书架;指导并协助各自然村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等自治机制。在工作开展仅一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选择试点自然村35个、选定并培训法律明白人41人、建立法制宣传栏30个、送法律书柜25个、开展送法进自然村专题活动35场、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购送法律书籍1万余元。

        二、完善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村(居)民事务理事会设立调解工作小组

        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通过积极协调各驻点工作组,指导村(居)委会按照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推选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选聘人民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名册,完善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帮助村(居)民事务理事会设立调解工作小组和编制调解员名册;不断完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居)民事务理事会调解工作小组,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章子、有人员、有职责、有工作资料、有调解场所,协助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贵溪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其中塘湾镇、志光镇、鸿塘镇等乡镇建立完善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事务理事会调解工作小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

        三、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维护了农村稳定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干部按照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要求,通过主动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协助村(居)委会、村民事务理事会加大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群众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明细账目,及时组织安排调处。多数村民事务理事会调解工作小组建立后,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普及政策法规、倡导文明新风、“一事一议”等,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动态,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权益,解决了诸如村民建房、环境绿化、征地拆迁补偿、农村低保评定、邻里矛盾等“政府管不了、干部不愿管、社会无人管”的难题,将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的潜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江西省鹰潭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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