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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阆中一缓刑犯被千里押解回阆收监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1-1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月10日讯(赵尚海)2018年新年伊始,阆中市司法局与阆中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追逃小组,远赴上海,将潜逃在外的应在社区服刑蒲某某成功押解回至阆中看守所并拟收监。

    蒲某某,男,1964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阆中市博树乡。因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5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社区服刑人员在判决生效后,超过报到期限一月有余,未到阆中市司法局履行报到手续,经阆中市司法局多方查找未果。2016年2月22日阆中市司法局建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蒲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016年6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沪0115刑更2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蒲某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

    收到刑事裁定书后,阆中市司法局与阆中市公安局衔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网上追逃蒲某某。然蒲某某如同人间蒸发一样,一年半的时间内一直逍遥法外、杳无音信。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新年到来之际,12月29日蒲某某在上海市杨浦区被民警抓获。阆中市司法局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联合阆中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追逃小组,赴上海押解罪犯蒲某某。蒲某某已于1月3日晚押解至阆中,暂关押于阆中市看守所,随后将移交至监狱。

    蒲某某虽逍遥法外一年半,但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今年阆中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于拒不执行报到社区服刑人员的打击力度,发现一例撤销一例,用雷霆行动彰显法之正义,树立试法必究高压态势,营造社区矫正公正执法、高效执法良好氛围。(四川省阆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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