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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都市大桥镇启于村创新普法载体实现“民主法治村”建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1年12月21日讯   2006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苏省扬州江都市大桥镇启于村紧紧围绕“五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以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强化工作基础,推动创新实践,扩大基层民主,实现了全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新跨越,被评为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扬州市全面小康村。

     

        一、强化组织,夯实工作基础

     

        “五五”普法以来,在全村法治建设上该村采取一个大脑指挥(村普法领导小组)、一套制度约束(普法教育各项制度)、一块阵地保证(现代农民法制教育中心)、多支队伍活动(村法制宣讲小分队、组学法中心户、户法律明白人),使宣教形式富有多样性,宣教内容突出针对性,参学对象更具广泛性,宣教效果注重实用性。5年来共发放法律法规书籍2000多册,举办法律培训学习班52场次,刷写各类宣传标语3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近100条,广播法制讲座26次,出普法宣传栏23期,组织法制文艺演出11场,普法专项经费投入达20万元。

     

        二、丰富载体,打造普法品牌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的原则,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阵地教育与宣传讲解相结合,学习法律原文与研究讨论相结合,突出对村组干部、农民、个体工商户、学生等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注重阵地创新,2008年建成扬州市首家“现代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由法制宣传长廊、法制书屋、村民议事室、现代农民法制学校、司法站等组成,具有法制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文化传播等功能,在满足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需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同时,组建业余法制文艺小分队,依托中心为平台,自编自演文艺节目,以案说法,寓教于乐,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了浓烈的法治氛围。

     

        三、普治结合,营造法治氛围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奠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完善和有效实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自治制度,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四民主两公开”的运行质量,把“四民主两公开”贯穿我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基层政权,进一步打牢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村”创建,大力实施“法制扶贫”工程,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注重实效,推进文明发展

     

        “五五”普法的实践,使党员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也推动了全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2006年以来,全村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村民的安全感大大增强,生产生活秩序安定,民事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实现了五年零上访的目标,社会秩序更加有序。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村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先后招来项目12个,引进资金1800万元,年创产值亿元以上,201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1.4万元。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据了解,该村将借力“六五”动员大会的东风,巩固普法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和谐发展。具体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专业队伍求强。加强村组普法队伍建设,优选专业人才,强化管理与培训,组建人员精、能力强、作风硬的普法网络。

        二是受教对象求全。在突出重点对象普法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受教范围,注重对外来人口、新型经济组织的普法培训。

        三是宣教形式求活。阵地活动到组,宣教资料到户,通过自办简报、网络专栏、集中授课、法治文艺、系列创建等载体,形成普法教育多方位、立体式、全履盖。

        四是普治并举求实。坚持创新载体强普法、依法治村促和谐,加强规范管理,扩大基层民主,以普法促规范,以规范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江苏省扬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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