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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检察环节综治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9-0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9月2日讯   通讯员周乐灿报道   近日,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了2016年剑河县综治委第三次全委(扩大)会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会议要求,要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为契机,切实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承担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全面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故意杀人、非法制造枪支、故意伤害、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侵害民生的犯罪以及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三留守”人员人身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是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继续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入开展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发生在支农惠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协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主动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切实防止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使用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定罪量刑错误以及刑罚执行和变更不当等情形的发生。

    四是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综合治理社会效果。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活动、“举报宣传周”活动、“禁毒日”等活动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法律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学法、懂法、自觉守法,进而减少犯罪。(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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